1、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本专业是以信息技术、计算技术和运筹控制技术的数学基础为研究对象的理科类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数学思维能力,掌握信息或计算数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能解决信息技术或科学与工程中的实际问题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毕业生能在科技、教育、信息产业、经济金融等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以及管理工作,或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2)专业要求
本专业员工主要学习数学和信息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接受数学建模、计算方法、程序设计和应用软件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受到数学和信息理论及其应用方面的良好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具有科学研究、教学、解决信息技术或科学工程计算中的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较强的更新知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计算科学或运筹控制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
②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软件级专用软件)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算法设计、算法分析与编程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信息技术或科学与工程计算或运筹控制理论中的某些实际问题;
③接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了解信息科学、计算数学或运筹控制理论、技术与应用的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技术跟踪及创新的能力。
2、学制与学位
(1)实行弹性学制。本专业基本学制4年,员工可在3-7年内完成学业。
(2)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毕业要求
毕业总学分为156学分,其中必修课92学分(公共基础平台课38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34学分,专业基础平台课20学分);选修课44学分(专业选修课36学分,公共选修课8学分);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20学分(其中专项学分7学分),要求选修课中实践教学达到8学分。
4、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注:(1)必修课小计一栏()中的数字是指必修课实践教学的学分数;(2)选修课小计一栏()中的数字是指选修课实践教学的毕业要求学分数;(3)实践教学学分(每36学时为1学分)占总学分的25%。
5、主干学科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核心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复变函数、概率论、数理统计、实变函数、泛函分析、数理方程、计算机程序设计、信号与系统、信息论、代数编码与密码、数据库、数据结构、数值逼近、最优化计算方法、数值代数、微分方程数值解、有限元法、运筹学